教育系统25人荣获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称号11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9浏览次数:1138

教育系统25人荣获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称号
11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
      为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319个集体“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雷勇等5名同志“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授予蒋敏等517名同志“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
      教育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彭州市白鹿镇九年制学校等11个集体荣获“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蒙祖海(水族)等24人荣获“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通江县洪口镇永安坝村小学教师苟晓超被追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
      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艰苦奋斗、重建家园的坚强意志,转化为努力工作、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10月9日